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管理
工作流程
为鼓励我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同时便于规范管理,制定我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工作流程如下:
1.每年6月3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填写《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意向登记表》。
2.学员大队长、所在系和学生工作处分别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作出说明,并根据学生现实表现情况提出推荐意见,确保我院应征入伍的学生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表现良好。
3.经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审、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等环节,确定入伍的学生持保留学籍申请、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入伍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学院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4.确定入伍的学生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相关资助政策。
5.学生工作处安排专人跟踪我院学生入伍后的表现情况。
6.学生退伍后,继续到学院学习的,持个人复学申请和《退伍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考入军校或者不再到学院学习的,由招生就业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7.每年9月10日前,学生工作处汇总学生当年应征入伍情况(包括部队名称、联系方式等)报分管院领导。
8.其他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规定办理。
附件: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意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