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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工作流程

时间:2021年02月10日 14:12  点击:[]

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管理

工作流程

 

 

为鼓励我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同时便于规范管理,制定我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工作流程如下:

1.每年63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填写《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意向登记表》。

2.学员大队长、所在系和学生工作处分别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作出说明,并根据学生现实表现情况提出推荐意见确保我院应征入伍的学生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表现良好。

3.经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审、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等环节,确定入伍的学生持保留学籍申请、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入伍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学院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4.确定入伍的学生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相关资助政策。

5.学生工作处安排专人跟踪我院学生入伍后的表现情况。

6.学生退伍后,继续到学院学习的,持个人复学申请和《退伍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考入军校或者不再到学院学习的,由招生就业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7.每年910日前,学生工作处汇总学生当年应征入伍情况(包括部队名称、联系方式等)报分管院领导。

8.其他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规定办理。

 

附件:山东警察学院在读学生应征入伍意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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