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10:42  点击:[]

     

 

 

 

多年来,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学院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以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标,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同时,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对人才的要求,突出公安教育的特色,加强教学和管理,形成了成熟的办学理念和鲜明的教学特色。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了按需招生、控制招生规模,绝不盲目扩招。在校培养期间,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经过警察体能、技能训练和公安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政治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基本符合公安工作的特殊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的规定程序,大部分毕业生充实到了全省基层公安机关,毕业生就业方向明确。

一、“促进就业”措施与政策

(一)各级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的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我院毕业生就业问题。自2008年开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毕业生公务员录用参加社会统一招考。为了使较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公安部门就业,上级机关在政策、程序、报考办法等方面,做出了符合实际的规定,为我院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了政策性保障。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始终把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为目标,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院党委每年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主管业务部门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为组织好统一招考的报名工作,最大限度地多录用毕业生,学院制定了《毕业生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全院毕业生进行预报名,层层动员,引导毕业生合理均衡的进行报名。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院领导亲自做动员讲话,对招考政策进行了详细解释,要求毕业生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扎实备考。

(二)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院长任委员会副主任,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及三个公安专业系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人事处。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在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就业工作指导等方面工作。各系还成立了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负责毕业生具体工作的学员大队长任组员,具体组织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

学院始终把毕业生的就业作为学院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按需招生。多年来,学院每年的招生计划,都是根据全省基层公安机关需求和就业情况进行编制,经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决不盲目扩招。为基层公安部门补充新的警力,保持稳定的就业率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内部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就业管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人事处确定1名副处长分管、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小组组长为教育管理责任人,学员大队长负责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是工作条件较完善、经费投入到位。学院设有就业信息查询室、洽谈室以及学生档案室等。建立并开通了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网站。配备了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专用电话等设备。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做到特事特办、保障到位。近年来,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毕业生教育保障经费每年每人150元。

三是注重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和就业教育。各系党总支、学员支队和学员大队长按规章制度进行常规教育外,学院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每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以及毕业生思想动态,编写教育提纲,对毕业生进行1-2次的综合性教育,着重围绕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择业观念和就业纪律教育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教育和指导。使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政策,把握就业机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克服依赖思想,切实转变择业观。

 

二、就业指导服务

(一)就业服务内容

1.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

根据我院毕业生就业方向的有关要求,开设与就业相关的课程。并将公务员考试课程《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纳入教学计划,聘请校内、外专家开设专门讲座,进行参加社会统一招考的专项辅导。

2.加强就业宣传工作

编印应届毕业生就业宣传材料和山东警察学院就业指导手册,并在公共场所公布有关就业政策。例如:通过广播、校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引导和鼓励更多毕业生就业,献身公安事业。不定期制作就业宣传专栏,在学院网站发布就业招聘信息;同时各系以系、班为群体单位开通QQ群,热情为毕业生进行各种职业指导服务和求职应聘方面的咨询解答。

3.举办省内各地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会

我院每年定期举办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型招聘会。张贴省内各地市公安机关招考简章,安排笔试、面试、签约、政审场地,提供毕业生就业保障服务。

4.加强就业咨询工作

成立就业指导咨询室,安排2名熟悉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老师轮流值班,针对毕业生差异化就业需求展开指导。

5.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积极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毕业生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和就业专题讲座等途径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和主动到基层工作。

6.积极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对应届毕业生有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和造册;二是成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小组,针对有就业困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就业帮扶;三是召开就业困难毕业生座谈会;四是通过广播、校园宣传栏、学工通讯、就业网站宣传国家、省级和市级的有关就业帮扶政策;五是出台就业帮扶政策,实现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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