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4年11月04日 15:49  点击:[]

     

山东警察学院

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山东警察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度,我院积极落实上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示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积极回应师生员工关切,突出工作重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院高度重视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本年度,在原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明确学院办公室全面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单位、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学院印发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对进一步深化学院信息公开,加强学院党的治校办学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维护广大党员和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效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拓展党务、校务信息公示、通报的领域。重点加大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通过网站公示、下发通知等形式,及时公开机构信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各部门办事流程,以及人事任免等党务、校务信息。

(三)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载体,在学院主页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不断完善和丰富公开的内容,着力提高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会议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办公会、专题会议、师生座谈会、支部会议等各类会议,及时公布学院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集思广益,实行民主决策。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均在全院各层面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实行决策过程公开。三是文件公开。学院各类重要政策、决策均以学院名义印发正式文件,便于各部门和师生职工了解、查询和执行。充分利用警院快讯、部门动态、会议纪要等各种载体及时公开信息,及时编报学院重大事项。同时,还综合利用公告栏、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形式,设立书记院长信箱等,及时公开信息并征集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活动公开。为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学院创新师生沟通方式,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宿舍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教学和管理一线,及时了解基层师生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所有学管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和学院领导的手机24小时开机,并向全院师生公开,随时解答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3-2014年度,我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及各职能部门主页等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便捷、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资料:通过发放警院快讯、学生手册、招生简章、会议纪要、统计报表、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等形式。其中宣传栏全年不定期更新,内容涉及校园活动、通知公告、学术动态等各类校内外信息。

4、设立书记院长信箱,让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其他形式:通过召开一年两次的院党委读书会、开学典礼、教师节大会和总结表彰大会等会议形式实施公开。同时,学校还坚持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公开机制,通过研讨会、座谈会、调查访谈等不同形式,数次向校内外不同层面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确保相关规章制度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有关资产管理系统、部门网页等,公开教室、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2013-2014年度我院对校务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校务信息560余条。

三、学院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为了做好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纪委牵头的督察小组,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六公开”、“ 六不准”、“ 十严禁”,各环节都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招生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1.招生章程公开

  按照“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及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布了《2014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简章》《2014年山东警察学院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招生简章》等章程,让社会各界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招生行为。

2.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公开

学院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本院招生计划,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和全省17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学校招生办公室还及时联系“阳光高考”等网站栏目,对招生计划进行公开宣传,以便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3.招生信息公示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校园网公布,以方便考生查询,社会监督。2014年共公开录取本科生903人,专科生300人。

4.网络互动

  学院全面加强招生信息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中招生考试子目录建设,使招生公示公开信息更易于考生和家长的查询。招生就业专栏还公布了学校招生考试监督的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等信息。同时,还通过校园网网上咨询栏目、电话等形式回答考生及家长关于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的咨询。

5.发放招生宣传材料

  除在网络对各类招生章程、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进行公开外,学院还向社会发放了招生宣传材料,不仅对招生专业进行了详细介绍,而且对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就业方向也做了明确说明。2014年,学校招生办公室累积发放招生宣传材料4000余份。

财务信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同时,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收费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收费工作的领导,建立收费工作责任制,保证各项收费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收费阳光操作。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五、学院师生及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同时,希望公开的载体进一步丰富一些。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近年来,学院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断增强,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平衡、不够规范,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等的问题。要逐步使学院各有关单位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全面的主动公开信息。

(二)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学院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机制,充实专职人员,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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