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实验场所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处置校园恐怖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维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校内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制定本预案。
一、防范及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实验场所恐怖防范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有力”的方针,对涉及实验室发生的恐怖活动,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早处置、态度坚决、方法适当、措施果断、发现苗头、立即制止”的原则进行,确保一旦发生恐怖事件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
二、防范目标概况
以下区域或部位为实验场所防范重点目标:
1.文东校区:实验楼(含校园网主控机房)。
2.明水校区:办公楼学术报告厅、实验楼及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具放射性、危险性物品的实验室。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实验场所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 长:徐仲成
副组长:张世俊、苌 磊、孙 莉。
成 员:张 震、孙 艳、张建伟、李 国、张宝清、
邹咏梅、程 亮。
工作小组下设应急行动组。成员由保卫处、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保安人员组成。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验场所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工作;
2.全面掌握事件的性质以及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结合事件现场实际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3.统一调配人员、物资、药品、器材、设备等应急救援资源;
4.做好事件救援安全保护,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三)应急行动组职责
1.负责执行和传达工作小组的决定、指令;
2.负责收集和分析学校内外相关信息、突发恐怖事件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小组的决定向有关单位发布警情和指令;
3.负责定期组织修订实验室反恐怖防范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反恐怖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网络系统;
5.承办工作小组下达的其他应急工作。
四、应急处置
实验室发生疑似爆炸、绑架、施放毒气(药)、胁持人质以及其他恐怖破坏活动时,发案单位要及时将案情报告应急行动组,经界定确为恐怖事件后,由工作小组决定启动防恐反恐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启动防恐反恐联动机制。
(一)应急行动组立即组织力量封锁中心现场,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缉拿犯罪嫌疑人;
(二)应急行动组做好现场教师、学生安抚工作,确保现场人员情绪稳定,防止现场出现骚乱;
(三)应急行动组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疏导人群,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医护人员组织力量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并配合属地医护部门做好伤员转送工作;
(四)应急行动组组织力量严控各出入口,保证通道畅通,同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离;
(五)应急行动组配合公安交警对外围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保证现场车辆快速有序离场;
(六)保卫处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七)前期处理基本完毕后,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经工作小组向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授权学校新闻发言人或相关单位客观地向外界公布恐怖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
五、应急保障
有关单位应加强各值班岗位日常检查,保证物资齐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预案启动后,工作小组及行动组通过对讲机、电话、校园信息门户系统等途径发布命令和信息。
六、应急解除
应急处置完毕,经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应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