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学院2019年新聘用人员边萌萌试用期已满,经过考核,未发现有影响聘用的因素。根据《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和《<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文件精神,学院研究决定,聘任:
边萌萌为治安系助教,专业技术高校教师系列十一级岗位。
聘任时间自2020年11月21日计算。
原《山东警察学院关于边萌萌同志任职的通知》(鲁警院〔2020〕47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警察学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