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5:02  点击:[]

     

 山东警察学院

 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 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由山东警察学院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等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 201591日至2016831日。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山东警察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细分信息公开的条块管理和职责归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公开信息实时、全面、准确。

(一)健全公开机制。本年度,强化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在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体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限、职责、方式方法和流程。

    (二)拓展公开领域。学院严格《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扩展党务、校务信息公示、通报的范围。对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事师资、教学管理实施等重点领域重点把控,通过网站公示、下发通知等形式,及时公开机构信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各部门办事流程。

(三)拓宽公开渠道。一是优化校园网信息平台载体,抓好学院主页信息公开网阵地。依据《清单》对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板块建设,结合已经成熟的部分常态信息公开途径,强化集中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功能。二是在继续坚持信息公开专栏橱窗、校园网、文件、会议、见面会、广播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公开和通报信息,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实现了多渠道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三是建立值班制度,学院分别设立总值班室、文东与明水校区值班室、设置值班警务通,24小时值班,及时收发传达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2016年度,我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举措主动公开学院各类信息600余条,重点突出,内容较为全面,及时有效,进一步巩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果。

  (一)主动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事项40项,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6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jbxx.asp

2)招生考试信息(3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zsxx.asp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cwzc.asp

4)人事师资信息(5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rsxx.asp

5)教学质量信息(8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jxzl.asp

6)学生管理服务(4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xsgl.asp

7)学风建设信息(3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xfjs.asp

8)学位、学科信息(2项)

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sdpc.edu.cn:8060/xwxk.asp

9)其他(2项)

http://www.sdpc.edu.cn:8060/qita.asp

2、利用其他载体主动公开信息

1)传统媒介。发挥警院快讯、学生手册、招生简章、会议纪要、统计报表、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等优势全面及时公开信息,打造宣传栏、公告牌等固定传播阵地。通过院党委读书会、开学典礼、教师节大会和总结表彰大会等多种会议形式公开。

2)新兴载体。学院建立新媒体中心,运营微信公众号这一官方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校园资讯、公安教育前沿、师生关注热点和警营文化动态等信息。学生工作部门运用QQ群、飞信群、人人网、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及时公开学生管理服务类相关信息,收到显著成效。

  (二)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在做好学院基本信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学院公共资源信息和其他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开基础上,学院加强了招生和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

1)公开招生章程等信息。按照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学院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及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了《2016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简章》、《2016年山东警察学院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招生简章》等,内容涵盖了2016年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录取安排和申诉渠道等信息。

2)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学院坚持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和全省17市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同时,学校招生办公室还及时联系阳光高考等网站栏目,对招生计划进行公开宣传,以便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2016年,学院共公开录取本科生1500人,取消了专科生招录。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表:

专业

数量

科类

侦查学

治安学

经济犯罪侦查

公安

情报学

刑事科学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

网络安全与执法

合计

 

115

138

46

23

0

0

0

322

 

277

330

114

57

240

80

80

1178

 

392

468

160

80

240

80

80

1500

 

理科

文科

济南

536

596

514

558

青岛

536

599

512

559

淄博

534

593

509

570

枣庄

536

580

493

552

东营

535

592

511

585

烟台

527

596

510

575

潍坊

536

594

513

568

济宁

522

575

474

549

泰安

478

585

488

554

威海

529

599

503

569

日照

526

569

494

566

莱芜

538

595

504

564

临沂

536

596

511

558

德州

522

586

477

551

滨州

538

571

509

564

聊城

537

569

516

552

菏泽

524

580

479

543

 

3)加强招生工作网上阵地建设。继续加强招生信息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栏目中招生考试子目录建设,在招生就业专栏公布学校招生考试监督的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等信息。同时,还通过网上咨询、电话等形式回答考生及家长关于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的问题。

4)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学院向社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不仅对招生专业进行了详细介绍,而且对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和就业方向也做了明确说明。2016年,学校招生办公室累计发放招生宣传材料4000余份。

2、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全力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把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注意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确保公开的效果。定期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加快实施阳光财务,依法依规做好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相关收费、减免情况。

  四、学院师生及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信息公开电子邮箱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学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方便快捷,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同时,希望增强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多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五、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多样性还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足,信息公开网站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

2、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在工作布局中将工作资源向信息公开部门倾斜,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提升答复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3、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深入打造网上、移动端、网下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对受众目标的覆盖面。在移动端用好微博、微信等渠道,派专人负责线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畅通、有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学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6)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xls

 

山东警察学院

20161117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