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两个维护”情况,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风险。
(三)强化监督专责,以多种形式加强日常监督,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整合力量加强基层监督。
(四)负责对日常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五)负责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负责受理和处置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所作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
(六)负责对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的监督,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置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
(七)根据问责权限,协助学校党委对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八)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学校清廉山警建设。
(九)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政办公室(统战部)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党委行政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决策部署的落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牵头负责学校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从严办”)具体工作。
(三)负责协调校领导开展调查研究、联系基层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对外联络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
(五)负责学校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六)负责学校党委、院长办公会以及学校层面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校内公文制发和上级公文传阅处理。
(八)负责机要保密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印信管理、来信来访、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和有关信息报送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总值班组织协调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统战部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畅通渠道,加强沟通交流,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三)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律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法律顾问的选聘及日常联络、协调与管理;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二)从法律法规角度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四)协调学校涉法事件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五)协调涉校诉讼和学校知识产权维护。
(六)为教职员工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服务。
(七)配合校内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培训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部(直属党委、党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根据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为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配备及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提出调配建议方案;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以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档案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报批、审批、备案等工作。
(五)做好由组织部负责外派干部的选派和管理等工作。
(六)检查督促各二级党委、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七)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支部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并按照党章规定做好二级党委、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八)党校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党建研究。
(九)学校党内评优、表彰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有关档案材料等工作。
(十)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违纪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直属党委主要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
(二)组织直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直属党委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和安全稳定教育。
(三)按照隶属关系,督促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务公开、党内关怀帮扶等工作。提醒支部按期换届。
(四)督促直属党委各党支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学校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巩固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六)加强与直属党委各部门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关心直属党委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实际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党校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务工作者、入党申请人等的培训轮训工作。
(二)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研究宣传,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等理论研究,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等科研项目及课题研究,开发和制作党员教育电视片、培训课件等党员教育资源,承担相关决策咨询服务,发挥新型智库作用。
(四)组织开展中华文化、党史、公安史等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
(五)承办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
(六)承办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政策以及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七)承担山东省委党校省公安厅分校办公室、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组织联络等工作职责。
(八)承担学校网络党校等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
(二)拟定校内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方案。
(三)研究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校内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四)对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会同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五)做好与校内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六)加强对校内巡察工作的分类指导、工作督导。
(七)协调人事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校内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组织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协助制定并执行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转正,发展党员材料的整理、归档等;检查发展新党员质量情况。
(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对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协助制定并执行党员教育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党支部做好党员教育等,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三)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执行党员管理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党支部依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内评优表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和出国(境)党员管理等,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四)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等党支部工作;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做好党建工作的总结、宣传等工作。
(五)做好党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工作者等各类培训的相关工作。
(六)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理论学习工作。制定学校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与保障工作,指导各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师生员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三)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负责内外宣传工作。紧跟学校发展,及时报道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全面宣传学校办学成就和亮点。强化新闻宣传,加强宣传骨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利用好校园网、公安网、新媒体平台,积极对接主流媒体,扩大宣传渠道,讲好警院故事,传递正能量,提升学校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负责学校舆论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内各类传播媒体的管理;校园网及公安网涉及学校新闻的发布和管理;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更新;学校舆情危机事件的管理和处置。
(六)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七)负责校园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推进落实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人事管理、改革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人事政策,拟定学校人事建设规划,规范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相关政策,组织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价、聘任、调配、备案与聘期考核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制定岗位目标责任。
(四)负责学校科级以下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人员的岗位聘任、调配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薪酬管理、工资福利、奖金津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民警优抚,以及工人、残疾人及编制外人员工资审核、核算等工作。
(五)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核定、岗位聘用和考核,以及校内人员入职、调配、退休、辞职、辞退等的申报和审批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行政评优、表彰及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工作。负责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学习、锻炼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录警、授衔、警衔的晋升、选升及相关人员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学校科级(含)以下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政审、审核和呈批工作。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牵头负责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二级单位分类量化考核等全校性考核的组织开展、协调调度、统筹上报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二)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培训、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及其他奖惩等各个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负责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专题培训,对新入职教师开展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省情教育等。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开展人才工作研究。
(二)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及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项目的遴选、申报、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的招聘及首聘考核工作。
(四)负责骨干教师申请国家和省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的遴选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拟定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做好相关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
(二)制定教师培训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和反馈教师对中心活动的建议、评价等信息,跟踪调研国内外知名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师教学发展需求调研,探索开展教师能力提升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组织、引导教师积极从事教育科研活动,创新学术能力,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效率。
(四)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教师提供教学理念和技能、研究能力和方法、学术道德和师德等方面的培训。
(五)开展课堂视频录像、课堂观摩、微格教学、教学评估、教学研讨及教学咨询等活动,为教师教学改革和能力发展提供平台服务。
(六)负责在职教师国内外学习进修、短期培训、网络培训、攻读学历学位等的申请、选派及管理服务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主要职责
一、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收集、分析公安高等教育发展信息,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政策建议。
(三)组织论证、研究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全校各学院、部门编制发展规划,宏观监控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四)负责协调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文件和学校重大改革发展项目的起草论证工作。
(五)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数据的综合统计和对外发布,审核其他重要办学指标。
(六)制定并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学科建设与管理、学科结构优化与布局、新兴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等工作。
(七)牵头组织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研究生处主要职责
(一)追踪国内相关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动态,分析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标准,通过质量标准引导硕士学位授权点高质量建设。
(二)负责专兼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制定导师聘任制度、校内外双导师制度,健全导师考核评价机制。
(三)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政策落实、教学规划编制及教学改革建设推进工作。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统筹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统筹组织实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三)负责本科生教学运行管理,调配教学资源,组织开课选课、考试、评卷等工作,维护教学秩序,推进教务信息化建设管理。
(四)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制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课程评估、评教活动,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
(五)培育管理教学改革项目,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六)负责本科生学籍全生命周期管理(含注册、预警、变动审批),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七)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与选用,组织实践教学计划实施及实习基地建设。
(八)负责教学团队培育、兼职教官(含驻校教官)、外聘教师管理,建设教学管理队伍和学生信息员队伍。
(九)统筹教师工作量核算、业务考核、绩效评定及教学奖励等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承担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门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科研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制定、修订并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各二级科研管理部门的科研工作及日常管理。
(三)组织各级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结项和验收等相关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立项课题的进展情况。做好科研业绩的统计、审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专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管理、资料归档、绩效评估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级科研成果评比奖励活动。
(六)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章程修订、委员调整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日常工作。
(七)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以及学校参加的各种学术组织的组织、联络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创新中心(创新平台)、科研基地、科研团队等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外科研合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开展学校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
(二)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平台。
(三)负责落实科技成果相关评估转化和科技成果评价制度。
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学生思政工作,制定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配档表,指导、协助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习和涉及学生网络舆情管理等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三)负责学管队伍建设,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指导、督促、检查各学院学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业务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警务化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学院学员支队抓好学生警务化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组织管理校学生督察队,指导二级学院督察队开展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奖惩工作,受理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五)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费、学生国家助学贷款、专项奖学金、勤工助学资金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工作。
(六)负责管理学生公寓,协助做好学生用品的配备管理,做好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七)负责学生劳动实践工作,组织、协调好学生校内外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和大型安保活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负责开展学生征兵、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等。
财务装备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财务、警务装备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经济行为,维护财经纪律。
(三)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各项经费的财务核算,按时提供会计资料及报表,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负责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七)负责学校资金的组织和管理,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负责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拟定、审核、报批,做好收费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类人员工资的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的测算、代扣、代缴工作。
(九)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归档,并按规定期限、程序进行销毁,配合档案部门对会计档案的查询和取证。
(十)负责学校警用服装、警用器械、警用标志等装备的计划编制、采购、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保证相关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贯彻上级政策规定,负责学校后勤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三)负责校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改造及道路修缮工作。负责学校办公用房分配管理。
(四)负责学校水、电、暖、燃气等能源的供给、管理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障安全运行。
(五)负责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水、电、暖、燃气等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伙食保障、食品安全、公务接待餐饮服务工作。
(七)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运行、保养、维修、年检等工作。根据需要租赁社会车辆,负责监督车辆租赁服务企业的运营及服务质量,保证学校用车需求。
(八)负责校园内的卫生保洁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九)负责学校师生医疗门诊、健康宣传教育、传染病防治等服务工作和学校医疗经费的规划工作。
(十)负责对后勤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监管、考核和费用结算等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和学校指示精神,统筹协调并参与实施校园安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计划制定和制度完善。
(三)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治安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校内户籍、服务保障人员管理,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四)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治安巡查,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政治、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案件。
(五)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检查各单位贯彻消防法规,进行安全检查,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排查消防隐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处置或协助处置火灾及各类安全事故。
(六)统筹协调并重点实施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监督管理,实施校园公共区域安全保卫管理,先期应急处置校园相关突发事件。
(七)开展校园交通管理与服务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八)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消防演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防范水平。
(九)指导、协助校内各类大型活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搞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警卫活动。
(十)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负责对外包保安人员的监管、考核。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新时代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三)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配合离退休干部党委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融合共建。
(四)加强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按照政策规定,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五)按规定组织好离退休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积极协助老年体协开展有益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调查研究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倾听收集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协调解决离退休人员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七)对患病和生活困难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看望和慰问,协助做好有关慈善救助工作;协助病故离退休人员家属办理有关善后事宜。
(八)负责对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服务车辆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九)组织参与学校育人工作,动员和组织离退休人员发挥“五老”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建设规划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统一规划、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和执行学校建设总体规划、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等基建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与必要性研究、立项、设计文件编制、报批报建、施工管理以及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四)基建项目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等内容采购的技术资料准备与制定。
(五)控制工程造价,负责基建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等造价环节的初步审核;依据合同、审计结果,办理基建项目工程款拨付与结算手续。
(六)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管理工作。
(七)根据学校建设规划和要求,对学校涉及既有建筑翻修改造、布局更改、房屋装饰、功能提升等项目的方案进行审核;对学校市政类项目(包括道路、管线、管沟等)改造与使用等项目的方案进行审核或备案。
(八)根据建设法规与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对需要进行方案审核或备案的项目,提出实施指导意见和资料归档意见。
(九)检查督导学校建设规划及项目实施与完成情况。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国有资产、采购招标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国有资产、采购招标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政府采购公开平台、网上商城、警保大平台等系统操作、维护;二级部门资产管理员的系统操作培训、指导。
(四)负责资产统计月报、年报编制上报;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和绩效报告编制上报;固定资产验收、入库、调剂、划拨、统计、清查、报损、报废和日常监督、检查;办公设备家具配置、购置、发放、调配;公物仓管理。
(五)负责资产评估、资产租赁组织和报批;房改房、学校周转房、干部易地任职周转房、无房职工住房补贴事宜办理。
(六)负责采购项目审核,采购方式确定。
(七)负责招标项目论证、评审等程序组织和实施;招标信息公开;招标质疑处理;招标档案管理。
(八)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实施和调整;政府采购合同录入和备案。
(九)作为学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各类相关合同管理事务(合同法律审核由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
(十)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校级验收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招生就业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依据国家招生就业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意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规章制度、实施办法,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三)负责编制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四)协助省公安厅做好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牵头组织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协调各种招录(聘)活动。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组织协调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
(八)负责招生就业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开展与招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开展对毕业生的跟踪评价,形成质量报告。
(九)负责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的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审计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学校组织部的委托,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依据程序对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等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对工程项目的部分阶段进行重点审计。
(六)负责对所聘请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实施管理、监督和考核。
(七)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组织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侦查学院主要职责
(一)作为校属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建设,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资源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参与办案、服务实战部门等。
(七)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强化警务化管理。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警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负责本学院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团支部指导、监督、考核等。
(九)负责本学院日常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治安学院主要职责
(一)作为校属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建设,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资源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参与办案、服务实战部门等。
(七)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强化警务化管理。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警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负责本学院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团支部指导、监督、考核等。
(九)负责本学院日常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主要职责
(一)作为校属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建设,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资源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参与办案、服务实战部门等。
(七)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强化警务化管理。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警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负责本学院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团支部指导、监督、考核等。
(九)负责本学院日常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交通管理工程学院主要职责
(一)作为校属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建设,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资源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参与办案、服务实战部门等。
(七)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强化警务化管理。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警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负责本学院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团支部指导、监督、考核等。
(九)负责本学院日常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济犯罪侦查学院主要职责
(一)作为校属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建设,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资源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参与办案、服务实战部门等。
(七)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强化警务化管理。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警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负责本学院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团支部指导、监督、考核等。
(九)负责本学院日常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警务信息学院主要职责
(一)作为校属内部办学实体,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等职能。
(二)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本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本学院的学科建设,完成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资源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六)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制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和学生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参与办案、服务实战部门等。
(七)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健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强化警务化管理。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警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八)负责本学院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团支部指导、监督、考核等。
(九)负责本学院日常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业基础教研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本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本部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按规定使用本部实验室和实训室。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外出进修学习,开展各种学术和业务交流活动,丰富教学、科研内容,服务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六)本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教师培训提升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
(七)根据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部教学督导与检查活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八)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活动,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共基础教研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制定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大纲),明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四)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承担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艺术鉴赏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师授课,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丰富教学、科研内容,服务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六)本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育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
(七)根据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部教学督导与检查活动,督促课堂教学改革和课堂思政教学落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外语教研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本部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承担大学英语、警务英语、英语公文写作等教学任务。
(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教学检查和教师评教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六)组织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动员教师到公安一线调研、实践锻炼或到高校进修学习,广泛开展学术和业务交流,丰富教学和科研内容,服务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七)负责本部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育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教研部主要职责
一、法律教研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制定本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本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本部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外出进修学习,开展各种学术和业务交流活动,丰富教学、科研内容,服务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六)本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育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
(七)根据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部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抓好本部的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本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本部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思政课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任务,建设更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根据学校规定,制定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检查、督导、集体备课。
(六)根据学校规定,制定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科研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管理。
(七)组织开展教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丰富教学、科研内容,注重服务教学、专业人才培养。
(八)负责本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育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每年组织教师参与校级培训。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战技能教研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
(二)本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本部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按规定管理、使用本部教学场馆。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公安实战部门、高等院校、研究部门的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公安一线调研、锻炼,外出进修学习,开展各种学术和业务交流活动,丰富教学、科研内容,服务教学和专业人才培养。
(六)本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育计划,做好教学和科研等业务指导,促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
(七)根据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部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八)承担学校批准的训练、比赛任务,负责学校运动会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本校教职工的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
(九)协助学校做好教学训练设施的规划建设,拟定学校教学、训练、健身等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助落实、监督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使用、管理相关教学、训练、健身等场馆、设施。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干部培训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各类培训班次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类培训班次的学员管理。
(三)负责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教学组织管理及学员管理。
(四)负责各类活动的场地、设施、食宿等服务保障。
(五)牵头组织公安民警教育训练专题研发等教研科研工作,开展教学基地、教学团队及师资库建设。
(六)拟定学校教育培训管理规章制度。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外警培训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培训项目规划、招生、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估、后续管理等。
(二)负责培训项目教学组织管理。
(三)负责学员管理工作,处置学员突发事故。
(四)负责学员学习生活服务保障。
(五)组织学员外出考察,负责项目结算和总结。
(六)牵头开展国别警务研究和学员信息调研,组织对参训国和参训学员的回访和调研。
(七)负责学员后续信息跟踪和国际执法人脉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共安全研究所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公共安全研究工作计划。
(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前瞻性课题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三)围绕公安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四)加强与基层公安机关和其他公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开展以警务工作为主题的学术研讨或征文活动。
(五)提出科研课题建议,支持、指导专业团队进行前沿性学术研究。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图书馆主要职责
(一)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中的作用。
(二)根据学校的性质和目标,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实现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建设具有本校办学特色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四)制定、实施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规划,不断提高图书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水平。
(五)负责做好流通阅览、咨询参考、阅读推广等服务工作,提高文献信息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发挥好第二课堂作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六)负责做好图书馆空间布局的优化工作,更好满足和提升读者的图书馆体验。
(七)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开展或参与多种形式的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图书馆专业人员队伍。
(八)加强对外交流,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服务社会。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验中心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拟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
(四)负责实验室运行保障工作。
(五)负责管理共享共用实验室。
(六)负责实验室队伍建设与培训。
(七)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文化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现代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等工作,编制智慧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数字资源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智慧校园建设及应用相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学校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级要求,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处置安全漏洞和隐患。
(四)统筹学校数据管理工作,对数据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开放共享和安全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
(五)统筹规划学校信息化资源,建设与维护学校中心机房和相应硬件系统,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化应用的硬件保障与服务。
(六)学校校园互联网(教育网)、公安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5G无线网络、视频感知网等网络环境的建设、管理和运行保障工作。
(七)学校主网站和二级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技术保障工作。学校信息门户、OA系统、电子邮件系统、校园一卡通等系统的建设规划、应用协调和运行保障工作。
(八)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运行保障工作。精品课、微课、MOOC等教学视频制作的技术指导和保障工作,整理储存各类教育信息资源。
(九)会议场所和重大活动场所的音视频技术保障、现场摄像及影像资源的编辑、整理归档等工作,学校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
(十)负责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数字素养能力提升培训和信息化应用的推广。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报编辑部主要职责
(一)制定学报发展计划和规章制度。
(二)学报的组稿、审稿、编辑、印刷和发行。
(三)配合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培养院内作者群,提高教师的学术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
(四)稿费的计算、发放,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五)利用学报平台,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提高学校影响力。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警察特技训练中心
(一)有计划有步骤地外派学习交流,全面提高特技训练水平。
(二)全面开展警务实战调研、科研、相关特技训练信息采集、督办等工作。
(三)积极探索警务实战训练的新思路、新方法、新内容,搜集、整理有关警务实战典型案例,加强与全国兄弟院校相关实战训练部门进行横向业务学习与交流。
(四)与省内基层单位的警务实战教官进行案例交流、分析及相关教学训练业务联络。
(五)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对民警警务实战训练进行教学与指导,对全省警务实战教官进行训练内容补充、更新与指导,对初任民警进行警务实战业务结业考核与训练指导。
(六)参与制定全省公安民警警务实战训练计划。
(七)参与全省警务实战兼职教官培养、训练、指导工作。
工会主要职责
(一)履行工会工作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推动加强教工队伍自我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坚持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
(四)鼓励支持教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组织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五)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模范“职工之家”。
(六)依法依规做好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组织好教职工的互助活动。
(八)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会议组织等相关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委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学校团的建设方面的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工作。
(二)在校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校年度和学期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青年,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负责团的宣传和纪律检查。负责联系支持、监督考核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做好团员民主评议,对违纪团员进行组织处理。
(五)配合校党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与管理,使用和管理大学生活动中心。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共青团的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定期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六)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年度备案工作、学生社团“活力社团”评定工作等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科竞赛组织工作。表彰优秀学生社团和学生,发挥团的模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七)进行学代会、团代会的筹备以及学生社团负责人和校学生会成员的换届等相关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妇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各级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保持对外联系交流,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本单位群众工作,把广大妇女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学校女性师生在和谐校园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
(三)加强妇女工作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调研、活动、会议制度,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