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管理机构设置16个,分别是:办公室(挂统战部牌子)、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挂人民武装部牌子)、财务装备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挂教师工作部牌子)、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建设规划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督查处、审计处。
二、教学机构设置14个,分别是: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经济犯罪侦查系、交通管理工程系、警务信息系、专业基础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外语教研部、法律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实战技能教研部、干部培训部、外警培训部。
三、科研机构设置1个,是:公共安全研究所。
四、教辅机构设置5个,分别是:图书馆、实验中心、现代教育中心、警察特技训练中心、学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