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山东警察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2017年,山东警察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院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评奖及项目评审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了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现将2017年取得的学术成果总结如下(所有数据以2017年12月31日学院实际情况为准):
一、科研项目
1、科研项目立项
组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公安部科技计划等渠道的项目申报工作。新上各级各类项目40项,其中新立项纵向项目39项,分别是公安部理论与软科学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3项,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4项,山东省法学会科研项目2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思政专项)项目1项,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23项,由泰山学院转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横向项目1项。合计立项省部级项目7项,厅局级项目9项,院级项目23项,横向项目1项。
2、科研项目结项
完成项目结项30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公安部理论与软科学计划项目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6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项,山东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7项,山东省法学会法学课题2项,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1项,济南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山东警察学院科研计划项目9项。合计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9项,厅局级项目11项,院级项目9项。
二、科研成果获得
1、高层次论文发表
2017年全院教职工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共97篇,其中被SCI收录3篇,EI收录1篇,被ISTP收录1篇,被CSSCI收录4篇,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12篇。
2、著作出版
2017年全院教职工正式出版的著作共7部,其中专著4部,教材4部。
三、科研成果奖励
1、上级主管部门科研成果奖励
2017年度全院教职工共获得各级各类上级主管部门评选的科研成果奖励4项,其中山东公安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2、优秀科研成果学院再奖励
根据《山东警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对2017年学院教职工的94项科研成果进行再奖励,其中原发类成果奖励45项,数据库收录、转载、复印类成果奖励1项,各级科研奖励类成果奖励4项,项目类成果奖励44项。
今后,学院学术委员会将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学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为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