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15:35  点击:[]

山东警察学院

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2022312日修订)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统筹推进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学院2020年制定的《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修订。

一、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坚持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不打乱仗。党委书记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调度,建立党委统揽、工作组各司其职、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在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学院领导具体分工如下:

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韩锋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主任:刘克振

信息发布专班主任:隋从容

线上教学专班主任:徐仲成

网络运维专班主任:鞠旭远

物资保障专班主任:刘大为

心理服务专班主任:吕绍忠

志愿者服务专班主任:李亦农

全员核酸检测专班主任:贺曙敏

规范设立隔离观察区,完善隔离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指导,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宣传,全力搞好防控物资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二)明确责任,联防联明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卫健、疾控部门联系,加强校内各单位工作统筹,构筑严密防控网络,形成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疫情监测、报告、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快速有效,及时控制。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保证在出现疫情时快速反应,高效迅速有序地开展工作,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到四个一律一律由学校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组织核酸检测,不得自行就医或擅自离开校园;一律在就诊医院留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保持相对隔离;家庭成员中有密接、次密接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一律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师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一律对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3天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

二、组织体系及应急处置职责

(一)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学院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学院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健康监测、留观转诊、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心理辅导、物资保障、后勤服务、教学管理、舆情引导等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结合311日修订的《山东警察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各工作组的工作推进。

三、应急处置启动

(一)开学返校体温监测异常

1.开学前,学院根据章丘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学生工作处研究制定错时错峰开学返校方案,科学确定学生返校具体时间、具体批次、具体数量和接站计划。

2.健康监测组和安全保卫组根据返校学生情况及现场道路交通条件,提前设立专门返校入口,建立相应数量的体温监测点,安放指示牌,划定检测通道,并安装隔离带。同时,设置开学报到临时留观点。

3.学生管理组负责组织学员大队长提前联系每名学生,再次确认学生健康状况,通知具体返校时间,告知入校体温监测位置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醒返程和报到注意事项,指导做好个人防护,要求自备口罩并每天随身携带。

4.开学返校当天,学院指挥部总指挥在校统筹协调,指挥部副总指挥负责返校入口现场指挥,有关专项工作组、返校学生所在系应急处置联络员及学员大队长提前到达报到入口处,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学生管理组组织当天返校学生的学员大队长在返校入口迎接学生,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2米;健康监测组依次检测体温;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持秩序,适时引流、控制好人流量,同时加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6.工作人员逐一检测进入人员体温,发现体温高于37.3℃的学生,立即将体温异常人员引领至学院门口临时留观点,学生本人将情况报告学员大队长,填写发热学生信息登记表。留观转诊组对该生复查体温,发现体温确实异常(超37.3℃),及时报告系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7.留观转诊组负责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主任和总负责人。

8.学员大队长及时赶到现场,联系该学生家长说明情况。同时,做好学生安抚工作。

9.在体温异常学生被带至留观点后,另一名现场监测员用手机现场拍照,问询与该名学生有接触人员情况,填写密切接触者信息登记表,另外指定专人组织密切接触者测温,未超过37.3℃者至学院设定的隔离宿舍予以隔离,如有体温异常(超37.3℃)重复上述程序。如果排除该名学生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则恢复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10.后勤服务组对现场进行消毒消杀,健康监测组继续进行体温检测,确保学生有序返校。

11.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随时了解事态发展动向,根据实际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章丘区疾控机构。

12.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学员大队长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自测(自感)体温异常或不适,立即询问学生目前所在位置,安抚学生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报告系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二)开学后健康监测异常

1.健康检测组和安全保卫组提前在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食堂等人群集聚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和检测通道,并安排专门人员,逐一检测进入人员体温。安全保卫组和留观转诊组提前在各场所划定临时留观点,并备好应急物品。

2.师生员工进入以上各场所时,要佩戴口罩、相互间隔2 米排队等待检测。工作人员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如人员过于拥挤则立即暂停进入,及时组织疏散。

3.工作人员检测到体温高于37.3℃的师生员工,立即引导他们前往临时留观点等候。学生本人将情况报告学员大队长,填写发热学生信息登记表。留观转诊组对该生复查体温,发现体温确实异常(超37.3℃),及时报告系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4.留观转诊组负责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主任和总负责人。

5.学员大队长及时赶到现场,联系该学生家长说明情况。同时,做好学生安抚工作。

6.在体温异常学生被带至留观点的同时,另一名现场监测员用手机现场拍照,问询与该名学生有接触人员(前后5米)情况,填写密切接触者信息登记表,另外指定专人组织密切接触者测温,未超过37.3℃者至学院设定的隔离宿舍予以隔离,如有体温异常(超37.3℃)重复上述程序。如果排除该名学生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则恢复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7.后勤服务组对现场进行消毒消杀,健康监测组继续进行体温检测,引导师生员工有序进出。

8.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随时了解事态发展动向,根据实际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章丘区疾控机构。

三) 开学后自测(自感)异常

1.宿舍内自测(自感)异常

1)学生每天早晚各自测体温1次,学员大队长负责信息汇总并记入学生健康台账。

2)学生自测体温高于37.3℃或出现咳嗽、乏力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可疑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并报告学员大队长。

3)学员大队长报告留观转诊组,并及时赶赴现场。留观转诊组组织该名学生到临时留观点等候。另一名工作人员告知宿舍内其他学生暂时在宿舍等待并尽量相互远离,指定专人组织密切接触者测温,未超过37.3℃者至学院设定的隔离宿舍予以隔离,如有体温异常(超37.3℃)重复上述程序。同时通知同一楼层其他宿舍学生闭门休息。如果排除该名学生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则恢复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4)学员大队长赶到临时留观点,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报告系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5)留观转诊组对体温异常人员重测体温,确认体温异常后,启动应急处置,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和总负责人。

6)后勤服务组对现场和临时留观点彻底消毒。

7)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随时了解事态发展动向,根据实际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章丘区疾控机构。

8)教职员工自测或自感不适的,参考执行上述流程。

2.人员聚集性场所自感异常

1)学生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内自感不适,立即报告学员大队长和现场工作人员。

2)学员大队长报告留观转诊组,并赶赴现场,做好学生安抚工作。

3)留观转诊组引导学生至临时留观点,填写发热学生信息登记表,并对该生复查体温,发现体温确实异常(超37.3℃),学生及时报告系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报告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4)留观转诊组负责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主任和总负责人。

5)现场监测员用手机现场拍照,问询与该名学生有接触人员情况,组织周边5米内人员填写人员信息,另外指定专人组织密切接触者测温,未超过37.3℃者至学院设定的隔离宿舍予以隔离,如有体温异常(超37.3℃)重复上述程序。如果排除该名学生为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则恢复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6)后勤服务组对现场和临时留观点彻底消毒。

7)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随时了解事态发展动向,根据实际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章丘区疾控机构。

8)教职员工在公共场所自感不适的,参考执行上述流程。

四、应急处置举措

(一)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在第一时间将该病例送至临时留观点,并迅速联系章丘区定点医院进行转诊,并由接诊医院派车接转病例。留观转诊组立即采取措施,对该病例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并对所有接触人员坚决进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其他各类场所进行消毒,保护健康人群。

(二)进行终末消毒。配合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确诊病例所在的教室、宿舍、临时留观点等病例活动区域等进行终末消毒后,开展日常清洁消毒等工作,落实新冠肺炎防控措施,确保环境卫生、安全。当有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医院隔离后,需对隔离观察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三)迅速排查密接。配合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接人员初步名单。通过病例的个人行动轨迹,进一步排查潜在密接人员,协助确定密接人员最终名单。同时,锁定其被感染的时段,重点排查其在这个时段接触的人群,包括是否有确诊病例接触史,是否去过疫区等,进而锁定感染源。密接人员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四)调整工作安排。校园内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根据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采取线上教学、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做好与学生及家长沟通。加强被隔离学生管理,关爱被隔离学生。各系党总支书记、学员队长要第一时间靠上,组织学生送餐,提供必要的物品帮助,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信息报送与发布

(一)信息报送原则。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如果发生重大聚集性疫情(3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学院直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报告。如果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学院每天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包括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接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突发疫情结束后,将疫情防控结果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章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包括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如果出现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济南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信息。学校和教职工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坚持底线思维,学院党委书记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师生提供疫情防控物品、基本生活必须物品。在后勤管理处膳食科设师生服务热线,热线电话为18615177509(联系人:周勇智)

(二)信息保障。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有关突发疫情处置的相关事宜。

(三)物资保障。疫情发生时,后勤服务组应采购储备足够一个学期(3个月)使用的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充足,所需经费须严格审批,以保证疫情调查、控制、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场地保障。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准备,在学院2号公寓楼安排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由留观转诊组负责,同时加强吃、住、用等保障工作。

(五)人员保障。组建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各场所、各系都设联络员,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根据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救治技术的培训。

七、善后工作

疫情结束后,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因突发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须对有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师生,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同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事故原因,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避免再度发生疫情。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及时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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