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36  点击:[]

山东警察学院

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 (2018)80号)的文件要求,依据我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形成《山东警察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投诉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8项。本报告中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91日到2018831日止。

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和《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清单》要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工作透明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办公室、教务处、财务装备处、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建立了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对照教育部《清单》,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努力做到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发布及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宣传、培训和座谈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调动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 优化升级专题网站,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严格对照《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对信息公开网栏目进行了重新改版和优化升级,为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院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目前,网站有“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信息”等10个板块,全面展示学院事业发展情况。同时,着重加强学院重大事项和决策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来电、来函等咨询工作,学院均及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向分管领导汇报。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由各职能部门及时以适当形式回复,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推进学院管理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三)进一步拓展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在不断强化专题网站、宣传栏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学院通过官方微博、新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核心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同时不断完善民主渠道建设,加强党代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实施院领导联系学员中队班级制度、书记(院长)信箱等,为学院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四)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学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学院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等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和所辖范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责任,做到工作责任明确、管理人员明确、领导责任明确,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程序,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1.通过学院网站、校内OA门户公开信息情况。本年度,学院门户网站发布了新闻资讯280 条,通知公告 62 条,学术活动 14 条,共计356 条;在校园OA门户中,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发布党委行政公文 255 份,发布通知通告 62条,部门动态800条,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通过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情况。按照教育部《清单》要求,进一步将清单中的 50项信息内容进行调整归类、优化升级,并在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布,方便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查找信息。

3.通过学院学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情况。本学年《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共计出版6期,每期发行1300余份,为学院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学院还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发布学院信息,本学年,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微博4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

4.通过其他途径公开信息情况。2018 2月,召开山东警察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发布了《山东警察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本年度先后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34次,各层面专题工作会、座谈会、交流会等30余次。通过书记(院长)信箱处理答复各类问题38件。及时主动公开在党的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师生评优的政策及结果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

(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清单》要求,学院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应对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逐条详细说明并附栏目链接。本学年,山东警察学院公开事项情况对照表格详见附表。

(三)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和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发布招生信息的专门平台,网站总是在首页最突出位置时刊登我院最新招生政策及招生动态。本年度学院在本院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及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及时公布了《2018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简章》、《2018年山东警察学院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招生简章》等,内容涵盖了2018年各类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录取安排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同时加强招生工作网上阵地建设,改版优化招生就业处二级网站,专栏公布学院招生考试监督的受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等信息,开通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进度和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的网络查询通道。同时,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上咨询、电话等形式回答考生及家长关于学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的问题。2018年,学院招生办公室累计发放招生宣传材料4500余份。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学院收入支出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我院坚持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学学院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分别于 2018 3 月和 9月发布了山东警察学院 2018 年预算和 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我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入学通知书、宣传展板等方式,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和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监督,保证财务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学院及时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信息。学院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都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本学年共发布招标公告205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通过党代会、座谈会、书记(院长)信箱等多种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肯定,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投诉的情况

本学年未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投诉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2017-2018学年,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力度,不断整合信息资源,大力推广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学院通过院级官方微信平台和二级部门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公布社会公众关注的学院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增强信息公开的即时性、便捷性和广泛性,社会公众不仅能通过更加便捷的途径了解学院信息,还能与学院开展及时的互动交流,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制作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信息公开网站在内容充实和使用便捷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需进一步明确细化,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

今后,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清单》,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院各类信息。

1.探索符合我院办学实际的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继续推进以信息公开网为基础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和整合信息公开的新媒体渠道,逐步建立完善使用方便、查询快捷的现代化信息公开体系。

2.进一步梳理、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逐渐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使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3.进一步提高学院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教和培训,强化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全面营造公开办学、透明办学的氛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学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dpc.edu.cn/)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山东警察学院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邮编:250200,联系电话:0531-82622608 )。

 

附件:山东警察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山东警察学院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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